• 预备役军官切莫“角色错位”
    解放军报第1版

            在预备役部队建设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部队组织重大军事活动时,一些本该站在指挥员岗位上的预备役军官,却身着便装以地方领导的身份前来“慰问”。还有少数预备役军官,没有把为部队建设出力当成分内职责,而是视作“军民共建”。这些现象,都是“角色错位”的表现。

        预备役军官之所以会发生“角色错位”,说到底还是对预备役部队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特别是对《预备役军官法》赋予自己的神圣职责缺乏深刻理解。《预备役军官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预备役军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军队的有关规章、制度,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勤务活动,接受政治教育,增强组织指挥能力和专业技能,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但在实践中,一些预备役军官并未真正将自己当成预备役部队一员。由于认识不清,有的预备役军官对部队组织的军事活动重视不够,该到位时不到位、该归队时不归队,严重影响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解决预备役军官角色错位问题,一靠教育,二靠考核。要利用预备役军官参加部队大项活动的时机,积极引导其摆正自身位置,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同时,部队要依照《预备役军官法》要求,联合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对预备役军官进行考试考核,并把成绩作为其晋升的重要依据。总之,要让预备役军官认识到自己在部队履职尽责的表现也是一种政绩,对自己成长进步并非“无关紧要”而是“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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