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空军首批条令:借鉴苏军经验翻译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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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严格的法规、严明的纪律,就难以形成战斗力。人民空军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一代代空军人就是用严格的法规制度为战鹰插上腾飞的翅膀。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人民空军刚成立不久,空军就颁发了《飞行条令》《轰炸条令》《驱逐条令》和《冲击条令》等法规,成为人民空军历史上的第一批条令,这些被打上时代烙印的法规,为保证年轻的人民空军完成作战和飞行训练任务、维护正规的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当时,为推进新中国的航空事业,加快构建人民空军建设的步伐,许多航空技术骨干学习借鉴苏联空军的技术和经验,积极翻译编写相关条令,其中《飞行条令》和《轰炸条令》是在1947年和1948年东北老航校时分别翻译的,《驱逐条令》是1949年在成立军委航空局后开始翻译的,《冲击条令》是1951年翻译的。

    应该说,翻译这些条令付出了许多艰苦的努力。早在东北老航校时期,为培养锻炼航空技术骨干,适应当时飞行训练工作的需要,常乾坤、王弼等校领导便安排人员翻译苏联空军飞行训练方面的有关条令,并在飞行、教学等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这些富有远见卓识的决定,有力地加快了东北老航校人才培养,也为人民空军建设储备了一大批技术骨干。东北老航校的工作环境极其恶劣、生活条件极其艰苦。当时前方正在打仗,后方物资供应极端困难,极缺专业的翻译人才,也没有权威的专业工具书和参考书籍。担任翻译任务的人员虽然有在苏联学习过的经历,普通的俄文字认识不少,但是缺少航空方面的专业知识,对苏军条令中的一些内容不知所云。这些翻译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借助简单的工具书和靠人的记忆,硬是一个字一个字“抠出”了一本本条令。遇到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他们就在一起研究和推敲。在翻译《轰炸条令》时,遇到“炸弹钩”一词,这个词是由俄文“炸弹”和“锁”这两个词组合而成的,在字典中查不到,如译成“炸弹锁”让人难以理解。为解决这个难题,翻译人员在一起多次研究讨论,根据飞机部件上的功能特点,最后才确定为“炸弹钩”。

    正是靠这种精细的作风和艰辛的付出,逐步建立健全了《飞行条令》《轰炸条令》《飞行规则》等10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比较严密的法规体系,这为加速人民空军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减少飞行事故,提高训练质量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也为人民空军敢于挥剑蓝天、鏖战苍穹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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