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5月10日电 张少伶、颜鹏飞报道:抽战士一包烟算不算侵占士兵利益?拿伙房一瓶辣酱是不是党性观念不强?南京军区某部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中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入手,建立了党员干部形象监察制度。在昨天该部举行的民主评议中,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满意率达90%以上。
教育启动之初,这个部队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发现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大事能把握住原则,对诸如作风松散一点之类的“小事”不需要太“讲究”。该部党委认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拘小节”,除了对党员先进性存在模糊认识外,主要原因是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常常只看“大过”不计“小错”,缺乏全面督促。他们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观看警示录像片,并围绕“政治信念、生活追求、人际交往、精神状态、内部风气”5个问题进行剖析,深刻查找问题。
为把查找的问题整改好,他们建立了党员干部形象监察制度,按照职责岗位、工作环境不同,区分层次,对党员干部如何树立良好形象作了细致规定,要求做到“一不传”、“二不占”、“三不丢”,即:灰色段子不传,公家便宜不占、士兵利益不占,条令条例不丢、规章制度不丢、光荣传统不丢;设立群众意见箱,制定党员评分标准,把那些有损党员形象的“小事”纳入党员干部量化管理中。该部某单位5名平时在军容风纪等方面存在“小毛病”的基层党员干部,在实施党员干部形象监察制度后,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不再做影响党员形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