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2006年12月15日报道】根据有史以来首个商业太空旅行规则,旅游者进入太空需被书面告知此项活动包括死亡等重大风险,并保证不追究政府责任。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15日公布的规章要求对太空小组成员进行训练和医学适应度评估,在获得可携带有偿支付乘客进入太空的许可证前,必须进行飞行前试验。规章适用于美国公司在世界各个地方的发射业务,以及外国公司在美国的发射。
英国的维珍公司旨在2008-2009年期间为愿意支付20万美元的乘客提供地球以外的旅游服务。奥地利维也纳的太空冒险公司也有着类似的计划和相配套的服务。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规章,是根据两年前美国国会通过的立法要求而制定的。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获权开始在未来8年管理乘客安全问题。
企业家们争先开创太空旅游业务,推动了规则的产生,为其企业建立一个法律框架。目前已经颁布了私营从事卫星发射的规则,但仍未有商业载人太空飞行的法律管治。投资者、工程师和太空运营商们都想第一时间了解规章情况,明白应如何处理该问题等。
根据2月13日即将生效的新规章,公司企业将需要投保。乘客必须被书面告知有关所使用载具的风险,即太空旅游通常具有死亡及重伤风险。对于太空乘客的标准没有限定,但乘客必须接受基础的训练课程。(陈菲 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