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居民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断增多。城市范围内,尤其是城郊结合部位的建筑垃圾违法堆放的场所越来越多,建筑垃圾的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建筑垃圾违规处理屡见不鲜,如今已成为家常便饭,媒体无时无刻不在报道。虽然全国纷纷出台相关建筑垃圾处理规定来综合治理,那么为何违法倾倒行为屡禁不止呢?
造成建筑垃圾管理难的原因
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由于自身的一些特性导致了治理困难的局面。首先客观方面,一是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场地狭小,无处堆放需要回填的渣土,为了节省开支,擅自就近设置临时堆放点,如路边空地、农田等处;二是周边没有设置专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而街道环卫站对建筑垃圾又不予处置,在缺乏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居民家中装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要求其运往十几公里外的垃圾填埋场,显然不切实际。其次在主观方面,一是非法利益驱使,当事人为图方便、节省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成本,从而采取就近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二是当事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三是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违法当事人误以为以前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场地是允许倾倒的,所以就无意识的构成了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四是代理人不遵守代理协定,擅自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立法治理迫在眉睫
记者针对当前建筑垃圾处理难问题,特地连线国内相关专家和行业内知名企业,其中,国内知名的破碎机企业郑州鼎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卢洪波这样说:“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处理已达到十分成熟的地步。事实上,这些国家都是采取从源头上控制。如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末就着手建筑垃圾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以促进建筑垃圾的转化和利用。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1991年,日本政府又推出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在日本很多地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达100%。因此,为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如此,面对当前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规范和解决。
如何立法治理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资源化立法可以有效的使建筑垃圾得到解决。但是如何能让法律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呢?政协委员夏培度认为,关键有以下环节:
第一,先审批后改造。对于可能产生建筑垃圾的各类建筑项目,必须就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列出单项规划才进行审批。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必须提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情况有效证据才能进行验收。
第二,扶持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对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企业,从税收、贷款补贴、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扶持,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有地方去。第三,硬性要求采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材料及产品。应该明确规定,由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不少于30%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材料及产品;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不少于10%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材料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