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造船企业与日韩的差距分析(三)
    2007-03-28 中船重工

    不断加强、完善船用设备厂和中间产品加工制造厂的建设,并与造船总装厂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日、韩目前推行的总装造船的发展趋势。目前日、韩各总装厂的上层建筑、管子零部件和单元模块基本上委托专业化的生产厂家进行生产。 
      韩国东方精工株式会社是上层建筑、烟囱的专业生产厂家,也是克令吊、救生艇、绞车等甲板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该企业是韩国现代、大宇、三星、日本川崎等大型造船企业长期合作的外协企业,每年生产上层建筑达100余个,上层建筑重量达400吨至1500吨。其上层建筑舾装相当完整,电缆、铁舾件、设备安装及内外舾装工程全部完成,达到中间产品壳、舾、涂一体化完整性的制作要求。 
      韩国杰森管子加工株式会社是管子零部件和管子单元的生产厂家,是大宇、三星、现代造船企业长期合作的外协单位,生产能力为每月2万件。目前韩国管子加工企业有40家,规模较大的有4~5家。 
      事实证明,推行中间产品生产社会化,对压缩总装厂的管理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缩短建造周期极为有利,已经展示出明显的优越性。建立布局合理的中间产品专业化协作厂,实现中间产品生产社会化,形成总装厂和专业化中间产品协作厂的动态联盟,建立企业之间全新的集成模式,是现代总装造船发展的必然趋势。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造船企业开始学习和引进日本造船企业的先进经验,在推行总装造船的起步阶段,主要是推行“壳、舾分离”模式,也就是把铁舾件生产从造船生产作业主流程中分离出来,逐步向外扩散。多年来,在大连、上海、广州、天津等地的周边地区,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专业化舾装件生产厂家,特别是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行单元、模块社会化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国造船中间产品社会化程度和日韩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至今,我国还没有专业化的上层建筑制造厂家,除大连以外,其他地区还没有专业化的管子单元、模块制造厂家。由于上层建筑、单元、模块等中间产品的生产厂家在我国还未形成合理的配套布局,致使正在或准备扩建、迁厂的造船企业处于两难境地,在工厂规划设计上,如果把上层建筑、管子生产都放在厂内,不符合总装造船的发展方向,但在社会配套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不考虑中间产品自己制造将会给造船的正常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为加快总装造船的发展步伐,中船重工在重点发展总装造船基地的同时,应该把建立与总装造船基地相配套、布局合理的中间产品专业化协作厂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把总装厂的规划建设与配套厂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设不同规模的中间产品加工中心,如钢材加工中心、管子加工中心、模块加工中心、上层建筑加工中心,与总装厂形成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这是推进我国船舶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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