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扶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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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湘潭经开区消息 日前,湘潭经开区发布《湘潭经开区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自《办法》公布之日起,每年由湘潭经开区财政统一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军民融合企业项目落地和建设,推动湘潭经开区军民融合产业的聚集和可持续、集群化发展。

《办法》鼓励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军民融合项目,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实行优先供地,对投资额度达5亿元以上项目,争取省级重点用地保障。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军民融合生产企业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园区内军民融合企业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首次超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当年入库税收高于上年),或年入库税金首次突破5亿元、3亿元、2亿元、1亿元和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经开区内军民融合企业如实施新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该项目设备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经管委会认定后,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髙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鼓励支持军民融合企业上市,对在湘潭经开区注册并成功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支持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上市融资,对成功在境外上市的本区企业和通过其他方式上市成功后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区的企业,奖励50万元。

《办法》鼓励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对新获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经开区企业,且获奖成果在湘潭经开区实现产业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获军队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经开区企业,且获奖成果在湘潭经开区实现产业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在湘潭经开区合作成立军民融合研发机构的,给予项目一次性研发设备补助10万元;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湘潭经开区设立军民融合研发中心或分中心,给予项目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补助。

对湘潭经开区民口企业通过购买、许可、合作开发、技术入股等方式,将部队、军事院校、军工单位持有的科技成果、解密国防专利在经开区范围内实现产业化的,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髙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国防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办(领办)经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首席技术负责人20万元一次性奖励;实现专利产品、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产品,税收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首席技术负责人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办法》鼓励优势民口企业进入武器装备配套领域。园区内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办理“四证”,并为其取得“四证”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对当年列入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制定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的经开区企业,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补助。对当年列入湖南省经信委制定的《湖南省军民两用技术推广目录》的经开区企业,按每个项目1万元给予补助。

湘潭经开区已经成立湖南九华特色产业园,军民融合产业新规划用地约2000亩,位于湘潭综合保税区以南、白石西路以北、青竹湖以东、长潭西线高速以西区域。

湘潭经开区是国家工信部授予的第四批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是湖南省授牌的省级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园区现有军工资质企业3家、军民融合应用型企业8家、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关资质高校1家、中部地区(湖南)海洋工程装备动员中心1家。泰富重工的港口装备、智能海上过驳平台、智能制造装备;宏大真空的全自动镀膜机;汉华京电的核电压力容器;开启时代的工程机械控制系统、测控系统;东升机械的无人机;湖南科技大学的深海勘探开采设备等,都已经在各自领域取得了领先或优势地位。2015年,园区军民融合产业实现产值187亿元。

该扶持政策目的在于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方针,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促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化发展,做大做强军民融合产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