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双反”有弊也有利
    2013-01-21 电缆网
          欧盟“双反”光伏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国的光伏产业带来打击——全球光伏装机容量欧盟约占据70%,美国约占据10%。2011年中国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的出货量占全球一半,而欧洲是最重要的出口地,达上百亿美元的规模;其中以各企业光伏组件出货市场为例,尚德电力占44%、英利占65%、天合光能占89%。
          但同时,欧盟的“双反”行为也促使中国的光伏行业从制造大国向光伏应用强国的角色转换,从根本上消除过去“两头在外”的弊端。可以说,欧盟“双反”像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中国光伏产业带来损害,也给中国光伏产业带来由大变强的转变。且最不容忽视的是,本次欧盟“双反”给自身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可算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欧盟自身的损失其实很明显,因为“双反”而严重减缓了欧洲贸易的增长。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到5月份,中欧双边贸易总值为2200多亿美元,仅增长了1.3%,而与此同时,中国进出口总值则同比增长了7.7%,由此可以看出两者形成的巨大反差。因此可以推理得出,本次欧盟“双反”不仅仅损害中国光伏企业的利益,也给自己带来了一身麻烦。
          此外,中国光伏产业广泛出口已是事实,而在长期出口过程中,中国的光伏产业已经和欧洲的多晶硅产业、光伏材料生产企业等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形成捆绑关系,本次对中国光伏的“双反”无疑也将影响这些欧洲企业的切身利益。况且,随着对中国光伏业的“双反”将造成欧洲光伏组件价格的上涨,随之电站运营商的投资积极性也将锐减,进而引发电站建设成本攀升、收益跳楼等等弊端,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
          最后,随着对中国光伏业采取“双反”策略,将造成欧盟整体的失业率增加。原因十分浅显,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有力带动了欧盟相关原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及对华出口。如2011年中国从德国进口多晶硅7.64亿美元,进口银浆3.6亿美元。此外,中国累计从德国、瑞士等欧洲国家采购约180亿元的生产设备。这极大推动了欧洲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据悉,欧盟目前有近30万个就业岗位与中国供货需求的太阳能产业相关,而随着中国光伏业受到积压,其结果可想而知。
          反过头来看我国光伏企业面对“双反”如何应对,首先促进中国光伏企业以国内市场为出发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开辟国内市场。其次,促成“光伏新政”的推行,目前吸引光伏产业内外的资本积极进入光伏发电,引发了新一轮的光伏发电投资热。
    2012年10月底,国家电网公司出台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提出对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富余电力全额收购。
          但目前来看,虽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并网与消纳难题。在2012年8月,国家电网公司表示,对于风电等新能源发展中遇到的上网难、消纳难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将采取多重措施,保障新能源并网有效利用,而正在施工和规划设计的多个跨区电网项目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目前已取得能源局开展前期工作路条的锡盟到南京交流线路,投资额为322亿元。正在申请前期工作路条的酒泉湖南、哈密北到重庆直流线路投资额分别为276亿和245亿元。另外,投资280亿元的张北到武汉交流线路正进行可行性研究。
          据悉,截至2012年6月份,中国并网风电装机达5200多万千瓦,已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一风电大国。其中,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范围并网风电为5000万千瓦,近6年年均增速达87%。但与此同时,风电并网消纳难题也日渐突出。
          国家电监会发布的《重点区域风电消纳监管报告》显示,2011年,对东北、华北、西北地区风电场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907小时,同比降低266小时。弃风电量达123亿千瓦时,弃风率约16%,弃风电量对应电费损失约66亿元,其中甘肃和内蒙古东部地区弃风率超过25%。
          此外电监会还建议,要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灵活作用,推进风火互补发电权交易。该机制要求各省份在区域范围内建立风电场对深度调峰火电企业的补偿机制,鼓励火电企业为风电低谷消纳进行深度调峰,解决计划电量的刚性约束与风电发展的系统灵活性需求之间的矛盾,以及电力系统内各类不同的发电资源之间的利益冲突。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在2015年将达到15GW,2020年将达到50GW,年均新增装机容量为3-5GW。而国家在风电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指出,2015年中国风电规模将达到1亿千瓦、2020年2亿千瓦,80%以上集中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国家电网公司认为,从全国看,中东部地区调峰资源较为丰富,消纳风电的市场潜力未充分发挥。目前关键问题是大区之间联系还很薄弱,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和与之相适应的联网能力。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认为,在现有电网技术水平和条件下,电网接纳更多的风电是经济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关键是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提高地区风电消纳能力。可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高地区风电消纳能力的最终解决之道,必然是电力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计划电量,落实节能调度管理办法,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制度。
          综上所述,欧盟对中国光伏业“双反”,不仅带来了弊端,也同样带来有利的一面,最起码它加剧了政府和行业淘汰部分产能的决心,成为中国光伏行业的催化剂,有利于打破目前行业进退两难的僵局。当然,对于中国光伏产业的未来发展,还需要政府及光伏企业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从如何有效整合现有产能,如何帮助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如何克服发展障碍等方面着手,而光伏产业也需要从降低价格,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加强创新等方面提升自己。正所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只有通过加大研发,推出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方法,才有可能在出口方面赢得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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