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北方兴安公司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2008-07-10

         兴安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发挥监管效能,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推动公司安全生产。

      兴安公司安委会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进行统一领导,按照包片负责要求,明确公司行政领导包片负责单位,并由包片负责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副职领导、技安员、机电员、技术员等与技安部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对包片负责单位进行有效监管,促进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中,公司要求:1、各级领导及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与现实性,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全方位监管,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2、各片区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各负其责,全力抓好片区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又要同力协作,密切配合,互相促进,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生产。3、公司各管理职能部门,要积极为各片区提供业务指导与良好服务,特别是对各单位提出的各类安全问题,要按照各自职能与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及时解决,坚决杜绝推、扯、拖、绕等不良行为发生。(周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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