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浙江省地方海事机构的管理行为,提高行政能力,保障政令统一,《浙江省地方海事工作准则》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准则的内容广泛且详细,包括船舶通航管理制度、船员管理制度、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制度、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管理制度、水上险情与搜救管理制度、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渡口监管制度、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海事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程序、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海事内务管理制度、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海事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海事档案管理制度等。
该准则的实施将规范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秩序,协调海事管理机构相互关系,树立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良好形象,确保内河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