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葡萄牙议会批准《里斯本条约》
    2008-04-24 新华社稿件

         新华社里斯本4月23日电(记者童炳强)葡萄牙议会23日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提交的关于批准《里斯本条约》的法案,成为欧盟27个成员国中第9个批准这一条约的国家。

      在当天议会举行的投票表决中,执政党社会党、在野的社会民主党、人民党投了赞成票,葡萄牙共产党和左翼集团投票反对。

      《里斯本条约》是去年下半年葡萄牙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于12月13日签署的,被认为是葡萄牙担任轮值主席国最主要的成绩之一。这一条约的签署使此前一直困扰欧盟的制宪危机暂时获得缓解。

      根据规定,《里斯本条约》签署后将交由各成员国批准,获所有成员国批准后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截止目前,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法国、奥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波兰、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葡萄牙已经批准《里斯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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