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航空周刊与空间技术》2008年4月11日报道] 陷入FAA对其颁布的禁止大型商用喷气机使用市政机场的指责中的美国加州圣塔莫尼卡(Santa Monica)市对该禁令进行了辩护。
圣塔莫尼卡市议会上个月通过投票全体一致同意实施一项法令,该法令禁止C和D类飞机(这些飞机近场速度超过121节)使用该机场。结果,FAA要求该市 "出示原因",威胁要对该市违反机场运行协议条例而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的诉讼。
作为对于要求提交出示原因命令的回应,该市记录了不断增长的C和D类飞机-从6年前的每年约6800架增加到现在的每年9000架。该市说:"议会的行为是合理的、合法的和必要的。"并争论说:"在没有联邦标准委托的安全防范下,FAA试图强迫该市继续接受运行C和D类飞机,违反了禁止联邦政府征募地方资源的第十修正案,并且为了少数人的便捷而损害多数人的安全,FAA违反了国会委托FAA首先考虑安全性,而不是将飞行团体的经济利益放在前面的要求。"
该市官员指出该机场没有跑道安全区域(RSA),并且住宅离跑道尽头不足300英尺。 该市还声称,FAA在该事项中缺少权限并且指责政府官员的预判。结果,FAA"作为一个法律事项,应该避开,和允许该事在合适的讨论会-联邦法庭上迅速得以解决"。 (王传胜 责编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