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看待中国民机产业发展
    2008-03-12

    来自一航一飞院的全国政协委员吴光辉,带着一份沉甸甸的愿望来到北京:“希望政府能将我国航空工业的发展规划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与航空打了30年交道的吴光辉,将要提交的提案是有关航空工业法规建设的。

    问他为什么要提交这样一个提案,吴光辉告诉记者,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大飞机作为国家重点专项将全面启动,说明国家把航空工业作为创新型国家的标志性工程。对于中国航空人来说,这是一个盼望已久的好消息。他告诉记者,航空产业是一个国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我国曾经干过的运十、AE100都半途而废,并不是项目本身进行不下去,而是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被叫停的。这大大制约了我国民机产业的发展。纵观航空工业发达的国家,都有相应的航空工业法规,美国有《通用航空振兴法》,1969年巴西总统也签署了特别法令,对航空工业给予特别支持;日本也有相应的航空工业法规,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吴光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未来20年时间里,中国市场上新引进民用飞机规模将达到3000亿美元,如果不加快发展自己的民机产业,就会将这块市场拱手让给别人。航空工业的发展,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材料、电子、机械加工、冶金、发动机等,对国家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而国家领导人也意识到连续稳定的政策支持对于民机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人们都知道,航空工业的发展,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几代人的努力。吴光辉说,制定一个法律法规,保证国家航空工业政策的稳定,对于振兴航空工业意义重大。

    中国民机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在生产环节予以支持,还要关注营运环节。吴光辉认为,我国的ARJ21飞机机型适合中西部的航线特点,如果国家对于在中西部营运、使用国产飞机的航空公司予以一定的税费优惠,中西部的航空业将迅速发展。

    无论是从航空工业立法的角度,还是国家战略发展规划的角度来思考,在吴光辉看来,航空工业的振兴和发展,是一个需要顽强坚持的系统工程,给航空工业一个稳定持续的政策支持环境,已经刻不容缓。(翟选)

    摘自:中航一集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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