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防科工委采取措施提高军工、民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2006-08-09 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中心

          为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和规范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近期,国防科工委将分别制定颁布军工、民爆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部门规章,要求军工、民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即必须在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目前,国防科工委正在分别组织制订军工、民爆行业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下一步,将在组织教材编写、强化培训监督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推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的深入进行。
      开展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是国防科工委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安全生产局)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隐私  |  友情链接  |  站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