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委《关于在民爆行业开展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06年7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和销售公司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部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个单位一个单位、一个部位一个部位、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好安全安全制度的落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与此同时,还组织了一期有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法人代表参加的安全评价知识培训,逐条逐项学习贯彻《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研究探讨确保安全的措施办法。(杨章跃 许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