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民爆企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黑龙江省国防科工办立即召开会议,紧急研究具体落实工作,并会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文件进行了联合转发,对省内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具体措施是:省内民爆生产、流通企业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自查;各地市民爆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辖区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各民爆企业要严格危险作业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同一危险工房内的作业人员必须控制在29人以内,严禁超能力加班超负荷生产,严格遵守《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的作业时间,严格安全设施、设备管理;进一步健全各地市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