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战平台是各型谱坦克、自行火炮、步兵战车的统称。而未来,陆军各型战车将整合成多种有人、无人战斗平台。除发展火力控制、指挥控制等系统外,还要增加网络通信等功能系统。
现代陆战平台需要指控系统
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开始了在坦克上加装指控系统的论证与研制工作。军事家称,坦克已进入四大性能的发展阶段——在火力、机动、防护三大性能的基础上,增加了指挥控制性能。20世纪90年代,当以色列和日本还忙于坦克自动跟踪火控系统的研制时,美、德、英等国已正式在各自的坦克上装备了名称各异的指控系统,使陆战平台电子信息系统进入火控、指控并存的复杂系统阶段。这种趋势的出现有以下几个原因。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坦克原有的火力、机动、防护三大性能,在概念上已经有了质的变化,不再仅仅取决于坦克相应的单一分系统,而是由多个系统的综合性能所决定。如何在复杂多变的战场条件下使坦克发挥出最佳性能,就成为对坦克指挥控制系统的军事需求。
火控系统固然是作战体系的基本要素,但终究不过是一发弹的射击问题;而战场上任何武器的射击都是在相应的战术环境中进行的。在电子信息技术与自动控制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为了提高武器的射击效能,就既要发展火控系统,又要发展更重要的指挥系统,使得坦克的总体性能得到协调发展。
在未来战争中,部队将趋向于以较小的单位高度机动,遂行独立性较大的行动,再加上现代战争中作战信息的急剧增加,这就要求,每辆坦克都要以平台指控系统为终端,成为更高级指控系统的一个节点。
坦克的各种资源中,以人力资源最为宝贵,许多复杂情况只有靠人的参与才能合理解决。指控系统正好能在作战的指挥与控制上减轻乘员的体力消耗,使他们把精力集中在决定战斗胜负的关键作战环节之上。
陆战平台指控系统的特殊属性
陆战平台指挥控制系统是实现平台指挥自动化与实时作战控制的车载式人——机系统。虽然也属于C3I系统,但与一般的C3I系统有很大不同。第一,在系统布局上,一般C3I系统多为分散布置,而陆战平台指控系统却要在平台内集中布置,极大地增加了系统的组建难度;第二,在实时性上,一般C3I系统的使用时机多为战争的准备和实施阶段,而陆战平台指控系统属于战术指控系统,对实时性的要求特别高;第三,在作用范围上,一般C3I系统主要在指挥部(所)之间发挥作用,而陆战平台指控系统还要兼顾车际和乘员间的通信,以及平台内各子系统的功能控制。其中,对武器射击的实时控制,是系统的主要功能之一。
由于陆战平台内的空间极其有限,决定了它难以自成体系,而只能在平台中综合集成。要在充分发挥火控系统作用的基础上,进行指控系统的系统集成。
显然,就功能和组成而言,指控系统与火控系统存在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它们互为信息流的始端和末端,互为功能、结构的延伸与发展。现代主战坦克之所以对这类系统的命名各不相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在火控系统之外突出其他功能系统。(原载《中国兵工报》200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