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吴晶、崔静)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21日在此间举行的首届“北京人权论坛”上说,30年来,中国在人权建设方面实现了巨大进步。
罗豪才说,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中国人民广泛参与政治生活,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他说,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断发展。中国在消除贫困、改善贫困地区人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7年的1497万。30年来,中国GDP保持了年均9%的增长速度,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目前已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他指出,中国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不断完善。我们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框架,实现了对人权的比较系统的法律保障。中国宪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一项重要原则。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大幅减少了死刑数量。
罗豪才说,长期以来,中国坚持贯彻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中国人权理论研究也取得重要进展。
但他也指出,中国民主法制还不健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中国政府从来不回避这些问题,而且公开承诺要通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来解决这些问题。”他说,“相反,一些西方国家却一贯在人权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不断指责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对西方国家自己的人权问题却视而不见。”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吴晶、周婷玉)《世界人权宣言》诞生60周年之际,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首届“北京人权论坛”21日在京举行,3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10余名代表参加。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说,人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王晨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人权事业的发展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继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庄严写入宪法后,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党章,成为新时期新阶段党和政府执政兴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理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