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中央政法委等11个部门和总政治部先后两次联合转发浙江、福建两省建立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和调查报告。浙闽两省的经验引起各地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颁发类似文件,建立起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什么是涉军维权长效机制?3月中下旬,记者在浙闽两省调查采访得知,这一机制主要由维权、调解、监督三大网络构成,为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护。
12个部门联合行动——
三级维权网络高效运转
75岁的军队离休干部邬大为,是涉军维权机制的受益者。这位曾创作《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的著名词作家,曾因忙于为蒙冤受屈的女儿打官司,两年多没有新作问世。最后在浙江省涉军维权办公室的帮助下,使之获得公正判决。
“如果不是涉军维权机制为我分忧,我的创作生涯早就结束了。”邬大为感慨地说。在浙江绍兴中级人民法院,记者翻阅邬大为女儿的案卷,只见封面“涉军”字样的印章特别醒目。2003年2月,邬大为的女儿因涉嫌经济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无助中的邬大为找到浙江省涉军维权办公室,案件随即进入“涉军维权”审判流程。二审中,绍兴中级人民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反复研究,最终作出无罪判决。
涉军纠纷一旦立案,立即加盖“涉军”印章,从立案、审结到执行,全程进入“绿色通道”。这是浙闽两省涉军维权长效机制中的一个基本工作模式。
1998年,两省首家涉军维权法庭分别在杭州市下城区、福州市连江县挂牌成立。两省12个权威部门注重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10余个规范性文件,各地法院制定了涉军维权的《审判章程》和《军人军属诉讼指南》,普遍设立军人接待日、军人接待岗、148涉军维权热线。如今,“一组、一庭、一站、一办”的涉军维权网络,已在省、市、县三级建成并高效运转。
“一组”,由省政法委、省军区系统和法院系统等12个部门组成涉军维权领导小组,成为各级维权指挥中枢;“一庭”,浙江成立102个、福建成立94个涉军维权“巡回法庭”或“合议庭”,对涉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一站”,即各级成立以司法系统为主、多个部门参与的涉军维权法律援助站;“一办”,即在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成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在军地之间架起“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