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防科工委、交通部、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甘肃省于2005年4月至2006年12月对全省低质量船舶和专项治理船厂进行了专项治理。目前,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初见成效。 治理期间,甘肃省共对108艘低质量船舶进行附加检验,取缔了33艘低质量船舶和6家非法造船厂(点),船舶的安全技术条件有了极大改善,促进了水运、渔业经济和造船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曹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