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0日,在此间举行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就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这是中国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基本解决13亿国民的温饱问题之后,为增进全民福祉,建设公平公正的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中新网10月11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1日在北京闭幕,会议发布的公报指出,目前,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公报说,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公报提出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公报称,全党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一致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