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机关扩大集中采购范围
    2013-07-08 解放军报
           日前,总后勤部重新修订颁发了《总部机关集中采购目录》。新版《目录》共新增项目7个、品名162个,首次出现车辆维修保养、工程防护抢修装备、高原部队特供药材和文化艺术服务等项目。

           总后财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版《目录》是总部机关集中采购的政策依据,在严格框定既有采购项目限额标准基础上,首次提出对不可预见采购项目实施限额管理。对一些尚未纳入目录的采购项目,规定物资类采购单项或批量价值超过50万元、服务类采购超过20万元的项目,全部实行集中采购、集中支付,提高军费使用效益。 

           2001年,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后勤部关于深化军队物资采购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对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实行目录管理,规定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达到规定限额的采购项目,应当由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资金实行集中支付。总后勤部自2002年首次印发《目录》以来,至今已修订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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