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多个不达标项目关停整顿
北京军区空余房地产数量多、分布广、摊子大,有出租项目的单位达200多个,租赁项目1900余个,分散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5个省市的城市和乡村。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涉及军队和地方,如果疏于管理、处置不当,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容易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顾凤山说起安全管理的事,有一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针对存在问题,该房管局有的放矢地抓好租赁安全管控。近年来,他们下大力抓了驻京单位租赁管理改革,专题部署租赁项目清理审查任务,整改问题40多项:联合军区军务、纪检等部门,集中组织了租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军区审计局进行租赁审计调查,做到了项目清、底数清、手续清、责任清;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到租赁一线,围绕租赁安全组织不健全、人员审查不到位、经营证照不齐全等问题,翻箱倒柜在全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清查核查租赁项目2300多个,关停不达标项目130多个。
“6个统一规范”筑起安全屏障
为使租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他们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制订下发了《作战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特殊时期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有关问题规范》等规章制度,在租赁管理实践中全面推行“6个统一规范”:统一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方式、统一用途范围、统一办理程序、统一审批权限、统一租金收缴办法,既提高了租赁管理的经济效益,又确保了租赁管理工作的军事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与此同时,他们率先在驻京单位推行租赁管理机制改革,重点改进了租赁许可证换发、租金上缴途径、项目审批权限、租赁监督管理等,使租赁秩序更加规范,管理关系更加顺畅。
他们既注重发挥部队出租单位的领导和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承租方的能动和主体作用,对所有租赁项目,都与承租方签订了《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了承租方的责任义务,双方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北京军区各级都建立起租赁安全管理组织,重点区域、成规模的项目都与地方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了军地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构筑起一道道安全管理“防护墙”。
109个储备坐落随需随用
去年冬天,某摩步旅组织部队拉动演练,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运用储备的空余营房坐落,及时为部队驻训提供了住宿保障和训练场地。据该局领导介绍,他们目前储备的359个坐落全部达到分类储备标准,有效管理率达100%,其中储备的一、二类房地产109个坐落,达到了随需随用保障要求。
保障住用牵引储备看管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房产的使用率。近年来,他们先后投入2800余万元对空余房产进行维修管护,根据总部、军区下达的调整交接命令,先后按时向空军、内蒙古军区等部队移交15个整座空余房地产,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基地面积2000余亩,为住用部队节省建设经费约2亿元。利用空余房地产为部队和院校驻训提供了3万余人次的营房、场地应急保障任务。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部队各级先后从空余房地产出租收入中拿出1.9亿元,用于基层部队营区改造和营房建设,改善了部队住房条件,实现了经济效益向军事效益的转化。
相关链接:军队空余房地产管理有关规定
★1990年,中央军委颁发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2002年,经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批准,新的《军队营区房地产正规化管理标准》颁发全军施行。
★2005年,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布命令,实施新的《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
★2005年,《军队空余房地产储备管理规定》由总后勤部颁发全军部队执行。
★2009年,经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9总后勤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军租赁工作依法、安全、有序开展。
★2010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军队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