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科学城要成为军民融合示范
成都日报

(原标题:成都科学城要成为军民融合示范)

成都科学城作为西部地区重要创新研发产业集聚区,正在按照设计研发、产业孵化、创新转化等要求,全面配置各种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创造科技向产业转化的良好环境,以吸引国内外大企业研发中心和高校院所落户。西部地区尤其是四川集聚了大量的国防科研院所,可以转化的科研成果数量大,并且不少是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的技术,科学城如果能够借助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机遇,建设军民合作研发和转化示范,不仅能为科学城发展注入新动力,而且能进一步强化科学城的研发特色。

成都科学城具备条件

成为示范

我国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三线建设”,是根据当时的国际局势确定的,其布局要求就是将众多的国防科技工业由沿海向内陆转移,重点在四川(含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区建设不同类型的基地,其中四川、贵州东部山区、四川中部平原地区、汉中、秦岭北麓等地区新建的项目数量多、规模大。在1964-1980年期间,国家在三线地区共审批1100多个大中型建设项目,大批原来位于沿海的工厂与人才进入西部远离城市的山区中。在项目选址中,“三线建设”坚持了大分散、小集中的指导思想,强调要“靠山、分散、隐蔽”,同一个工厂被分散在多个地区和多个县范围内,车间则被分散在多个自然村中,“一厂多点”是普遍现象,有人也将这种布局戏称为“羊拉屎”“瓜蔓式”“村落式”。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针对过于分散并且远离城市的“三线建设”布局,开展了布局调整改造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1984年11月在成都召开的调整改造会议,率先确定了一般企业迁往邻近的中小城市,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军工科技企业则移往成都、重庆、西安、兰州等大城市。此后,一批又一批三线企业,陆续从山区进入城市,其中不少企业根据军品订货不足的实际,由军用企业转为民用企业,开始了重新创业,并且在适应市场竞争中,改制重组形成了大量军民结合企业,我国现有的各大军工集团,正是在调整改造和不断改革中形成的。而进入城市的国防科研单位,也根据国防建设和军民结合需要,探索新的科研经营模式,不少院所已经转制为科研型企业。

随着高端产业向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集聚,科研集聚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大学城、科技城等的建设,已经有大量实践。对国防科技企业而言,不仅许多军工生产企业的研发中心、实验室等进入高新区开发区,而且许多国防科研院所也纷纷进入高新区和开发区,成为这类园区中的重要成员,进而推动了设计、孵化、中试等产业集群的形成。无论是军工生产还是国防科研,由过去的分散逐步向城市集中,乃至最后向产业园区集中,完全有别于老“三线建设”的分散,是一种走向集中的布局模式,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作用下,推动国防科研要素走向集聚,可以称之为“新三线建设”的代表。科学城建设,是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把握了科研机构有集聚需求、有共用基础设施和服务等需要,针对这种需要而建设的科研、设计、试验、孵化、转化、专业化服务等的集聚区。

开展示范

应推进四个方面试验

军民科技融合和成果相互转化,是当前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普遍趋势。其中科研成果的共同开发、共同利用,设施的共同建设等,是融合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军事强国中,约85%的军事核心技术,同时也是民用关键技术,而80%以上的民用关键技术,被直接运用于军事目的。

我国已经经历了从“军民分立”到“军民结合”的阶段,目前正在从一般的结合到深度融合阶段,最具标志性的是“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探索军民结合时期,已经在管理体制、产品、技术、人才、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标准等的结合方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为目前开展军民融合创新试验提供了有益借鉴。尽管如此,目前的军民融合,还有很多障碍需要突破。表现在军民研发的融合上,还存在着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研发机构缺乏参与市场经济的观念;存在着缺乏适应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决策权力高度集中,成果转化审批繁琐等管理体制问题;存在着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创新和转化动力不足,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不清、利益不明,大量科研成果被闲置的问题。

科学城要建设促进军民科研和转化融合的示范,需要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着力推进管理体系、共创方式、共享办法、转化途径的改革试验。

一是探索如何通过积极与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集团的协调,在科学城集中布局军民两用、集产学研于一体的新型科研机构,研究制定适应管理这类机构政策法规体系、运行的机制、管理办法等,形成推进军民研发融合的管理体系。

二是紧紧围绕西部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在核动力、高分子材料航空航天信息安全、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等优势科研领域,探索如何集聚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建中试基地、产业孵化中心等,建立军民合作攻关机制,形成新的研发产业链。

三是在谋划和推进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重大技术在科学城落户的同时,探索适应军民协同需要、能够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的共享之路,推进国防科技非涉密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向社会开放有偿服务。

四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成果转让机构,转化、转让的专业化技术机构和中介组织建设,以及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等,探索国防科技成果与民用企业对接的具体路径。

做好示范

需突破关键环节制约

从成都现有的军民科研融合集聚区现状出发,编制统筹布局的方案,促进各集聚区的专业化分工和协调发展。其中,要重点对科学城集聚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研发中心的类型、集聚的目标和主要示范任务进行规划,进一步明确科学城在推进军民科研融合中的特殊地位、承担试验的主要任务、拟达到的预期效果等,有更明确的导向。

支持科学城开展军民研发融合的创新,加强与央属军工单位战略合作,积极协调军工集团和国防科研单位将改制的研发中心、院所布局到科学城,对进入科学城的研发机构,争取主管单位或总部放宽其投资决策权,在规划航空航天、信息安全、核技术等的能力建设时,优先考虑科学城布局。支持在科学城率先开展军用技术再研发降密、解密等,赋予部分资质认证、保密资格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管理权限。建立支持军民研发融合的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设立支持军民合作研发基金和再研发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军民两用科技的转移转化。

提出一批地方与军工联合申报的研发项目,向国防科工委、发改委、科技部、省有关部门申报立项。梳理和推荐一批科研成果引导民用企业签订应用合同,建立专门的园区或集聚区。支持进入科学城的国防科技企业与其他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形成一批军民两用创新平台。拓宽军民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

推进知识产权的民用化,积极探索国防知识产权转让的办法,借助目前国家对已授权国防专利开展解密工作之机,建设国防知识产权门户、国防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进一步开展梳理、推送、对接等服务,筛选出民用前景好、技术先进的国防知识产权成果,引导民用企业积极利用,扩大国防科技成果的应用范围。对转让或购买国防专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将民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向相关的国防科技企业推荐。提出建立适度放权的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政策,明确国家与承研承制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对职务发明人及技术转移人员的激励等,建立能有效促进技术人员进行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