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湖北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2016-12-14 荆楚网-湖北日报

    湖北理应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领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走在前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了把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湖北理应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领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走在前列。

    (一)建立完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是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一方面要在体制、规划、政策层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另一方面要在工作机制层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一要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体制。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整合现有军民融合工作的资源和力量,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二要建立推动军工领域开放式发展的新体制。深化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促进更多的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先进适用民用技术在国防领域应用。三要完善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多元合作机制。加强与各方面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的合作,争取更多的重大军民融合项目在鄂投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军工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军工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参与省内重大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四要完善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航天云网等网络平台的合作,搭建军民融合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军工单位与民口单位沟通交流信息、开展技术合作。五要创新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在政府引导基金之下,建立规范的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引入风投、创投等现代投融资手段,鼓励技术与资本融合。支持军品科研生产企业上市融资。

    (二)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步伐。这是湖北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抓手。军民融合发展涉及的领域环节较多,但关键环节还是产业的融合发展,对湖北更是如此。一要抓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战略谋划。围绕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谋划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新领域新空间。要科学编制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军工经济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二要重点发展一批军民融合优势产业。重点推进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航天、光电子信息、北斗导航等产业领域军民融合。跟踪谋划新材料、新能源、网络空间、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三要加快建设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积极推进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武汉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着力将宜昌打造成军民融合特色产业集聚区。巩固提高襄阳航空航天工业园、孝感军民结合产业园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武汉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全国第三个航天产业基地。四要积极培育军民融合市场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军民融合型企业集团,到2020年,培育5家总收入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20家总收入过20亿元的骨干企业和院所。扶持一批掌握军民两用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建立若干军民融合科技孵化器,孵化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

    (三)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这是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湖北的优势和特色,要面向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个需求,积极引导和促进协同创新。一要完善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军工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率。依托产权交易市场,搭建省级军民双向技术交易平台。将军民两用技术创新项目纳入地方科技专项给予支持,促进军民两用成果推广和产业化。二要推动军民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推动民用领域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实验室向军工领域开放,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向民用领域开放;鼓励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与相关民口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积极推进标准、计量等技术基础资源的军民互通共享。三要搭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东湖国家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军工单位、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合作组建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联盟、创新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国防科技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在与军工相关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研发、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激光、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技术研究院。

    (四)积极促进相关重点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这是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任务,对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至关重要。一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军民融合建设。二要促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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