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4日,国防科工委召开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2006年度军工项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招投标法规执行情况,二是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和乱开支情况,三是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有关军工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有无虚报项目、重复申报项目或违反项目管理程序的行为等。
(二)投资概算的执行情况。有无擅自提高各项费用定额、超概算投资、擅自扩大建设项目的标准和规模、不依据程序进行概算调整以及擅自改变概算或超概算等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进度情况。军工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符合有关文件批复的要求。
(四)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军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五)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情况。已经批复招投标方案的执行情况;招投标和监理程序是否合规;改变招标范围、招标方式等内容是否按程序办理了相关核准手续;合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有无违规提取管理费等现象。
(七)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是否按规定开支,有无不合理开支问题。
(八)与军工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