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军称拉法叶舰采购案若胜诉可获赔5.91亿美元
    2010-05-04 中新网

    资料图:台军康定级(拉法叶级)护卫舰
    资料图:台军康定级(拉法叶级)护卫舰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拉法叶舰佣金仲裁案结果出炉,台湾军方4日表示,国际商会(ICC)仲裁法庭已判决泰勒斯公司违反“拉法叶”舰采购合约排佣条款,应给付台湾违约金至少5.91亿美元(折合新台币180亿元)。

      台湾军方4日发布新闻稿说明表示,此案缘起于1991年8月31日台“海军司令部”与法国泰勒斯公司(签约时原名为汤姆逊公司)签约采购拉法叶舰。依合约排佣条款规定,泰勒斯公司不得有委聘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抽成、仲介买卖或事后给付佣金行为。台湾军方授权“海军司令部”于1991年8月22 日向国际商会仲裁法庭提出仲裁声请,请求国际商会仲裁法庭判决泰勒斯公司违约,应依约将支付佣金悉数返还。

      台湾军方表示,2010年5月3日收到国际商会仲裁法庭判决,以泰勒斯公司违反“拉法叶舰采购案”合约,使用中间代理商并支付佣金,应给付台湾违约金约5.91亿美元,并加计利息、律师费、仲裁规费及台湾于仲裁程序中支出的相关费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隐私  |  友情链接  |  站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