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军飞行学院
    2009-09-15

      空军飞行学院是培养空军飞行人员的摇篮。建院五十多年来,学院为空军航空兵部队输送了大批飞行军官,他们中许多成长为空军各级指导员,有的已成为我军的高级将领,还有的成为闻名中外的英雄、模范,为保卫祖国领空和发展我国的航空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空军飞行学院,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把培养造就具有崇高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宽广的胸怀、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严格的纪律、顽强的作风、强健的体魄并掌握现代化飞行装备的飞行军官,作为培养目标。

      空军飞行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良好的飞机装备以及保障设施。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一批具有飞行时间经验和较高航空理论造诣的讲师、教授和飞行教官。

      空军飞行学院学制为四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训练和飞行专业学习。

      基础教育训练,时间为一年八个月。学院在校要打下良好的政治、军事、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基础。基础教育训练阶段共设30余门课程。文化课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英语、理论力学、电工学、电子对抗技术概论、微型计算机等大学本科基础课程;军事理论包括军事思想、共同条令、军队管理、军事基础知识概论、航空心理学、跳伞救生等课程;政治理论包括人民军队和人民空军、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革命史、法学、飞行人员思想品质修养等课程;体育训练包括航空体育理论、体操、田径、拳术、专门器械体操等课程。

      飞行专业学习训练,时间为两年四个月。主要进行航空理论学习和飞行技术训练。航空理论课程主要是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空中领航学、空中设计学、航空气象学、飞机构造、航空发动机、计算机应用、专业英语等。飞行技术训练分别在初级教练机和高级教练机上进行,由具有理论功底扎实、飞行技术娴熟、教学经验丰富的飞行教官任教,学员主要进行飞机基本驾驶技术的系统训练。学院毕业时,达到熟练掌握飞行技术,具有在昼间简单气象、昼间复杂气象和夜间简单气象条件下独立飞行的能力。

      学院空军飞行学院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准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电话:(0431)5313178 69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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